关于做好2018级学生结课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0-10-20 10:16:15  发布人:jxky  浏览量:0

关于做好2018级学生结课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为确保本学期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将2018级学生结课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课时间

周五2020116日)结课。

二、考试时间

1、考查课程:原则上定于第八周最后一堂课随堂考

2、考试课程:1191110

每天统一考试时间:

上午:08:00—9:4010:00—11:40

下午:14:30—16:1016:30—18:10

三、试卷要求

1所有课程必须填写《试卷命题审批表》(附件5试卷附在命题审批表后交教研室和学院(部)审批并存档

2教研室和学院(部)要严格审核试卷的内容和格式。每门课程准备AB两套试题,教学科研处随机抽取一套试题作为考试试卷。试卷8K版面排版,格式参照附件1尽量将考试题目调整至一个版面,避免出现一个版面只两三行字的情况。

3、各学院(部)要认真核对答题纸份数,若试卷上有较多空白处可供学生答题,可视情况要求学生在试卷上直接作答,减少答题纸印制份数。

4填写《试卷印制统计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及试卷电子版发至教学科研处教务科。试卷及印制统计表上交时间:1026日下午下班前。

5、电子版的试卷名称需与附件2中的试卷名称一致,文件名统一格式“《试卷名称》*卷”,如“《有机化学》A卷”、“《有机化学》B卷”。

四、考场及监考安排

1、监考人员要求

考试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监考人员由各教学单位具体落实,原则上以本单位教师(包括辅导员、教辅人员)为主,监考人员不够,应提前与教学科研处联系,由教学科研处统一协调解决。

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严肃考场纪律,保证考场顺利进行。

2. 考试场地安排:尽量安排学院负责的教室,确定之后交教学科研处核误无误后方可通知老师及学生考试地点。

3、填写《考查、考试安排表》(附件3),将电子版发至教学科研处教务科。上交时间:1026日下午下班前。

五、考试要求

1不允许提前结束课程。

2、试题内容要适中,考试成绩应呈正态分布。

3、要认真审核学生考试资格,将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电子版及盖章的纸质版)于1026日下午下班前报教学科研处教务科(格式见附件4)。

4成绩录入时间:112-11131700

附件.rar

 

 

 

 

教学科研处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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