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级学生结课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8-10-15 16:17:38  发布人:jxky  浏览量:0

 

各学院(部):

为确保本学期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将2016级学生结课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课时间

第八周周五(20181026日)结课。

二、考试时间

1、考查课程:1022日—1026

2、考试课程:1029—1030

每天统一考试时间:

上午:08:00—9:4010:00—11:40

下午:14:30—16:1016:20—18:00

三、试卷要求

1、所有课程必须填写《试卷命题审批表》(附件5),试卷附在命题审批表后交教研室和学院(部)审批并存档。

2教研室和学院(部)要严格审核试卷的内容和格式。每门课程准备AB两套试题,教学科研处随机抽取一套试题作为考试试卷。试卷用8K版面排版,格式参照附件1。尽量将考试题目调整至一个版面,避免出现一个版面只两三行字的情况。

3、各学院(部)要认真核对答题纸份数,若试卷上有较多空白处可供学生答题,可视情况要求学生在试卷上直接作答,减少答题纸印制份数。

4、填写《试卷印制统计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及试卷电子版发至教学科研处教务科。试卷及印制统计表上交时间:1017日前。

5、电子版的试卷名称需与附件2中的试卷名称一致,文件名统一格式“《试卷名称》*卷”,如“《有机化学》A卷”、“《有机化学》B卷”。

四、考场及监考安排

1、监考人员要求

考试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监考人员由各教学单位具体落实,原则上以本单位教师(包括辅导员、教辅人员)为主,监考人员不够,应提前与教学科研处联系,由教学科研处统一协调解决。

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严肃考场纪律,保证考场顺利进行。

2、考试场地安排

序号

学院

所用场地名称

场地数量

1

建筑工程学院

教二401-407

7

2

经济管理学院

教一506-508707,教二501-507

11

3

旅游艺术学院

教一301-307407-408

9

4

信息工程学院

教二408409508509

4

5

汽车工程学院

教一401-403

3

6

海洋学院

教一404-406

3

3、填写《考查、考试安排表》(附件3),将电子版发至教学科研处教务科。上交时间:1017日前。

五、考试要求

1、不允许提前结束课程。

2、试题内容要适中,考试成绩应呈正态分布。

3、要认真审核学生考试资格,将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电子版及盖章的纸质版)于1016日前报教学科研处教务科(格式见附件4)。

4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103123点。

 

 

 

 

教学科研处 

20181012

 


核发:0 点击数:0 收藏本页
分享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