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实验)室安全--水电安全
日期:2024-03-26 15:46:21 发布人:jwc 浏览量:0
一、用电安全
(1)实训(实验)室电路容量、插座等应满足仪器设备的功率需求;大功率的用电设备需单独拉线。
(2)确认仪器设备状态完好后,方可接通电源。
(3)电器设施应有良好的散热环境,远离热源和可燃物品,确保电器设备接地接零良好。
(4)不得擅自拆、改电气线路、修理电器设备;不得乱拉、乱接电线。
(5)使用电器设备时,应保持手部干燥。当手、脚或身体沾湿或站在潮湿的地板上时,切勿启动电源开关、触摸通电的电器设施。
(6)对于长时间不间断使用的电器设施,需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7)对于高电压、大电流的危险区域,应设立警示标识,不得擅自进入。
(8)存在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场所,应避免产生电火花或静电。
(9)发生电器火灾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尽快拉闸断电后再用水或灭火器灭火,在无法断电的情况下应使用干粉、二氧化碳等不导电灭火剂来扑灭火焰。
二、用水安全
(1)水龙头或水管漏水、下水道堵塞时,应及时联系后勤处修理、疏通。
(2)杜绝自来水龙头打开而无人监管的现象。
(3)不要向实训(实验)水池倾倒易堵塞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