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实验)室安全--水电安全
日期:2024-03-26 15:46:21  发布人:jwc  浏览量:0

一、用电安全

(1)实训(实验)室电路容量、插座等应满足仪器设备的功率需求;大功率的用电设备需单独拉线。

(2)确认仪器设备状态完好后,方可接通电源。

(3)电器设施应有良好的散热环境,远离热源和可燃物品,确保电器设备接地接零良好。

(4)不得擅自拆、改电气线路、修理电器设备;不得乱拉、乱接电线。

(5)使用电器设备时,应保持手部干燥。当手、脚或身体沾湿或站在潮湿的地板上时,切勿启动电源开关、触摸通电的电器设施。

(6)对于长时间不间断使用的电器设施,需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7)对于高电压、大电流的危险区域,应设立警示标识,不得擅自进入。

(8)存在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场所,应避免产生电火花或静电。

(9)发生电器火灾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尽快拉闸断电后再用水或灭火器灭火,在无法断电的情况下应使用干粉、二氧化碳等不导电灭火剂来扑灭火焰。

二、用水安全

(1)水龙头或水管漏水、下水道堵塞时,应及时联系后勤处修理、疏通。

(2)杜绝自来水龙头打开而无人监管的现象。

(3)不要向实训(实验)水池倾倒易堵塞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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