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学过程监控,规范教学秩序,营造优良学风,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践行“养优”文化,培育勤学笃行的优秀学子,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
本办法以“实时反馈、精准预警、协同改进”为原则,通过建立规范化的到课率检查、反馈与干预流程,确保实现大一学生到课率稳定在90%以上、大二及大三学生到课率稳定在80%以上的合格标准。同时,为各学院开展精准化学风建设与出勤管理提供持续的数据支持与决策依据。
二、责任主体与检查安排
(一)学院层面:主体责任,日常管理
各学院是学生到课率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本学院到课率的日常检查、统计与初步反馈。
制度建立:自主制定本学院《到课率检查实施细则》,明确检查人员(如辅导员、教务干事、学生干部等)、检查频次、记录方式与流程。
数据统计:每日依托教务管理系统,对本学院所有授课班级(涵盖理论课、实践课等教学环节)的到课率进行统计与核实。
标准执行与初步处理:
严格执行分年级合格标准(大一≥90%,大二、大三≥80%)。
对当日未达标班级,须立即记录原因(如集体请假、课程调停等),并在当日将情况同步反馈至相关班级辅导员及授课教师,督促其关注并跟进。
(二)学校层面:统筹监督,随机抽查
教务处是本办法运行的统筹管理与监督主体。
抽查安排:每周组织1次全校范围的随机抽查,覆盖不同学院、年级及课程类型。
核查方式:采用“教务系统数据核验 + 课堂实地/监控清点复核”的双重核查机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三、反馈流程与预警干预
(一)学院日常反馈与预警
日报:各学院需建立每日到课率台账,清晰记录合格与未合格班级清单。
预警:对连续3个教学日或一周内累计3次未达合格标准的班级,学院应启动预警机制,由院长或副院长牵头,组织辅导员、授课教师等共同分析原因(如:课程吸引力、教师教学风格、学生管理松懈、学风问题等),并制定并落实针对性整改措施。
(二)教务处抽查反馈与督导
周报:教务处基于每周抽查结果,编制《全校学生到课率情况汇总表》并公布。
纠偏:对抽查中发现的“学院上报数据与核查数据存在显著差异”的情况,教务处将当日与相关学院进行点对点沟通,核实情况,并要求其限期说明原因并整改。
通报:定期对全校到课率整体情况、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四、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各学院须将到课率检查纳入常规教学管理工作,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数据统计及时、准确、无遗漏。
考核激励:教务处建立“到课率管理专项档案”,将各学院的日常管理成效、数据真实性、抽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年度教学管理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与评优评先等挂钩。
系统保障:持续优化教务管理系统功能,提升到课率数据采集与分析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为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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